2012年东南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发布时间:2012-06-06浏览次数:1037
根据《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法律硕士(J.M)
二、招收人数:75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2年7月31日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7月13日至16日。
1.注意事项:
报考东南大学的法律硕士的所有考生一律在东南大学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信息。
2.网上报名阶段
开通时间:2012月6月25日至2012年7月10日
3.网报要求:
①请认真阅读网报须知后,再填写报名信息;
②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③务必记住本人密码及报名编号;
④报名信息有误者,请选用修改功能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⑤网报信息中“备注一”请填写所选专业课考试科目;
⑥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4.现场确认阶段
(1)确认程序
①资格审查
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
●网报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第二代身份证件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东南大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交纳报名费用:240元/人
③第二代身份证件或护照验证
④报名信息确认
⑤递交材料、领取应试守则及邮寄资格审查表专用信封。递交报名登记表、三证复印件;领取考生应试守则及邮寄资格审查表专用信封。
(2)确认地点: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群贤楼一楼(临近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东门)
(3)确认时间:2012年7月13日—2012年7月16日
所有考生一律要先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请注意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二)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28日。
2.考试科目及地点安排(考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重要提醒:东南大学采用一段制考试,即全国联考、自命题科目考试、面试均在27日、28日进行。考生全国联考科目考试不在同一地点,具体安排请认真阅读附件三或准考证。
3.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学校自命题科目两部分。
2012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类别 | 10月28日 8:30-11:30 | 10月28日 14:30-17:00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外国语 |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035100 | 法律硕士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专业综合 |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
4. 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及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成绩一年有效。
东南大学只接受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东南大学的录取要求,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用确认信息时领取的专用信封挂号或邮政特快专递(EMS)将该表寄到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录取
本次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能力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未办理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七、学位授予
各类别在职研究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并由东南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共3万元人民币。
通讯地址: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一楼105室)
邮政编码:210096
联系电话:025-83795781(上班) 83792485(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