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期 “磐石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78

 

各院系团委、各团支部:

“磐石计划”是校团委组织部实施的一项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以青年团员为主体、以团日活动为载体的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计划。其目的是通过在基层团支部中广泛开展有主题、有意义的团日活动,全面调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现将今年第二期 “磐石计划”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全体基层团支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    申报审批流程

项目申报(团支部)→院系初审(院系团委)→立项评审(项目管理办公室)→结题验收(项目管理办公室)。

注:详见《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实施办法》。

三、    申报主题

2013年第二期“磐石计划”可选主题共四个,团支部可围绕相应的主题进行立项申报。此外,各支部可依据自身支部建设需要自拟主题。具体安排如下(项目数目根据申报及答辩情况可调整):

 

 

项目主题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庆祝团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3

5

共筑东大梦,毅行青春路

3

5

传统文化在校园

3

5

青奥精神,活力南京

3

5

自选主题

6

12

四、    时间安排及要求

1、宣传布置阶段(10.1-10.10):各院系团委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指导各团支部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参选团支部需本着“主题鲜明、全员参与、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相应主题,认真组织策划团日活动。

2、院系初审、推荐阶段(10.11-10.24):学院团委对所属团支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初步筛选,指导各团支部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择优上报校团委。请各个团支部10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将择日进行答辩评审。

3、立项评审阶段(10.25-10.30):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是为当期正式立项项目,所在支部可获得经费支持并认真开展活动。

4、结题验收阶段(短期项目为寒假后开学初,长期项目为暑假后开学初):项目完成后,由“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前需提交项目开展的各项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以及图片、视频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和电子文档。

 

五、    活动上报方式

       1、各支部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项目申报表》,院系团委统一汇总并填写《2013年第二期“磐石计划”申报汇总表》,所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

2、申报截止时间为1024日,逾期不再受理。

3、此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euyouth@163.com或通过OA系统提交。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项目申报表.doc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磐石计划

(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磐石计划(即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以下简称磐石计划)立项的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二条 磐石计划是依据《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校团字【20121号)文件精神,由校团委组织实施的一项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以青年团员为主体、以团日活动为载体的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在基层团支部中广泛开展有主题、有意义的团日活动,全面调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加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团组织对青年团员的思想引领和服务功能。

第三条  为保证磐石计划的实施切实有效,项目由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于校团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管理。各院系团委需严格按照要求,保证各团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教师指导、经费保障等各方面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磐石计划正常有序地运转。

第四条  磐石计划的立项流程是:主题发布(校团委)项目申报(团支部)院系初审(院系团委)立项评审(项目管理办公室)结题验收(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  主题发布:由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年定期向全校各支部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阐明项目申报的原则、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第六条  项目申报:各基层团支部需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汇至院系团委。所申报项目应紧贴主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同时要有对项目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算。

第七条  院系初审:院系团委结合项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院级项目初审。初审内容着重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影响力。初审优秀项目作为院系推荐项目,汇总并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第八条  立项评审:立项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主答辩人员为相应团支部书记,辅助人员可为其他团支委或学生骨干,评审团应包括本院系和其他院系团干部代表。获得通过的项目作为正式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第九条  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后,由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前需提交项目开展的各项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以及图片、视频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和电子文档。结题验收时,评审采取审阅结题材料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主答辩人员为相应团支部书记,辅助人员可为其他团支委或学生骨干。专家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评定,重点项目成绩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一般项目成绩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

第十条  项目经费:

1、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600-1000/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300-500/项,以校团委正式发文公布的资助额度为准。

2、              校团委将各立项项目的经费发至相关院系团委,由院系团委代为管理。项目经费凭发票报销,手续为:团支部书记签字院系团委书记签字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盖章)财务处报销。

3、              重点项目经费分两批下拨。第一期50%经费于项目启动时下拨,结题后如成绩为优秀,则下拨剩余50%经费,并额外奖励该项目经费的20%。如成绩为通过,则下拨剩余50%经费。如成绩为不通过,不再发放。

4、              一般项目经费分两期下拨。第一期50%经费于项目启动时下拨,结题后如成绩为通过,则下拨剩余50%经费。如成绩为不通过,不再发放。

5、              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材料费、网络费、宣传费(打印、复印)等。

6、              各项目应建立经费使用记录,以备审核。记录表的格式见附件2。项目结题后由支部所在院系团委书记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025-52090186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