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校园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功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形式,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实施“文化育人”的系统工程,校团委决定启动2014年下半年“校园文化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各院系团委及所属学生组织;
(二)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三)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及其所属学生社团;
二、申报审批流程:
学生组织活动申报上级管理部门 汇总所有活动申报至校团委 拨付50%活动经费,活动实施 根据验收成果拨付50%余款 校团委组织人员验收活动情况 专项管理小组审批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范围的各院系和校级学生组织所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均可申报;
所申报开展的活动应以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让参与其中的学生真正受益。同时,所申报的活动应兼具导向性与时代性,将培养学生的文化才情与拓展校园文化的创造活力有机结合起来;
(二)2014年下半年的文化活动专项将重点资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三走”(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运动相关活动,以及新生文化季闭幕式晚会节目。按照文化专项的整体布局,2014年下半年将优先资助围绕三大主题开展的重要活动,同时兼顾各院系、各社团的品牌活动。
(三)凡申报“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的组织均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申报表》(见附件)。为了简化工作流程,各院系的申报表直接通过办公系统发至校团委罗澍。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提交初审后的活动汇总表,具体提交安排为:
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的申请统一提交校团委文体部,联系人:孙方正 手机:18795882187 邮箱:756638700@qq.com;
各校级学生社团的申请提交学生团体联合会,联系人:连昊 手机:15150683010 邮箱: 450630009@qq.com;
(四)本次申报截至时间是10月7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的划拨和报销:
(一)凡是获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立项和资助的院系活动,可向校团委申请在活动举办前划拨批准额度50%的经费,剩余50%的经费将在活动结束后视活动效果划拨;
(二)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和学团联获批的立项经费采取报销制,报销前统一填写好财务报销清单;
(三)活动结束后的经费划拨和报销时,各活动组织单位需提交相关活动新闻报道、总结等材料,逾期不交者将不予报销;
五、文化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一)专项管理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陆 挺
副 组 长:赵剑锋
办公室主任:罗 澍
成 员:梅 林 王颖灵 连 昊 孙方正 姜卓昕
(二)专项管理小组职责:
1.在对提交的活动申报材料做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对于经过修改可立项的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
2.审核活动申请时应兼顾各校区、各类学生组织和团体;
3.在活动审批过程中应注重对活动内容的把握,突出主题;
4.在活动的进行过程中,委派专人对活动实施的效果进行考察;
本通知内容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希望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积极组织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的申报工作,为营造品位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校园文化活动专项申报表
院系/学生组织名称 | 所在校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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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走”运动 *新生文化季(节目) *其他: | ||
活动名称: | |||
活动简介及预期效果: | |||
活动预算总额 | 印刷、宣传类经费 | 购买活动器具类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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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团委/学生组织意见: | |||
专项管理小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