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五届学术研讨会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线上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19ZDA156)课题组承办,《当代法学》编辑部、《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编辑部、《土地法制科学》编辑部协办,来自全国各地200余名学者、实务界人士和学生通过腾讯会议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副院长、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单平基副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飞教授主持,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代表会议主办方致辞。蔡立东教授首先代表吉林大学向推动此次研讨会顺利召开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他指出,学者需要以自己的行动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自己的贡献,明确自我认知、社会角色及社会担当。在随后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实务界人士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法权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法治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治保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改革的法治保障”五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为中国土地法制建设发展把脉支招、建言献策。
作为与谈人,单平基副教授阐释了改革开放后集体概念由淡化到近年来受到重视的过程,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复杂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需要具体分析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地域实际情况,从而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当遵循法人制度的一般原理,但是其在财产、成员、治理结构、终止上的特别性需要特别考量。
本次学术研讨会对于继续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完善、立法工作以及理论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单平基副教授应邀参会有利于扩大我院相关学科的影响力。
(杨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