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宝: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教授
【摘要】小微企业简式合规是我国刑事合规本土化发展中的重要方向。但是,域外迄今没有一套成熟的可供我国借鉴的小微企业合规方案,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在小微企业简式合规上的探索所得,在去粗取精的基础上以开放和务实的思维积极拓展其本土化内容。为此,应以风险识别基础上的纠错功能和契合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盈利功能为重心,展开小微企业简式合规探索,检察机关的主导地位更是小微企业简式合规发展不宜动摇的基础,精简化的内容应围绕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
【关键词】合规;企业合规;简式合规;小微企业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