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樟林:企业行政合规:功能主义的一块试验田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熊樟林:大红鹰会员登录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摘要】“方林富案”与“毒芹菜案”等极端个案的频发,预示着行政执法个案正义需求正在逐渐增长。在传统规范主义框架中,实现个案正义的目标被机械主义法解释规则所严重束缚,需要转变到更为实质的公法哲学上寻找答案。对此,现有的功能主义尽管能够提供一定的变革指引,但由于我国行政权过于强大,功能主义只能朝向更为内卷的控权立场发展,个案正义无法在其中获得满足。因此,我们需要为功能主义添加新的制度工具。目前看来,行政合规是一个可供选择的试验场域。行政合规是典型实用主义法学产物,具有浓厚的实践理性色彩。它既是一种权力释放和收缩机制,也可以满足个案正义需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行政合规也要接受全流程控权监督,符合功能主义行政自治的裁量控制要求。

 

【关键词】功能主义;规范主义;企业行政合规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2024年第3